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进入“2025年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http://106.52.200.204/zwexam/)在网上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9:00至6月20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13日9:30至6月23日17: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6月13日9:30至6月24日14:30,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三、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拟于7月上中旬适时组织,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两科进行,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再分类型,01岗—27岗为综合写作,28岗—32岗为医学专业理论知识。两科成绩相加为笔试卷面分数,总分100分。
(二)面试
确定面试入围比例,所有岗位原则上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
除张湾区消防勤务中心03管理岗位外,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确定,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加分)×50%+面试成绩×50%。
报考张湾区消防勤务中心03管理岗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的30%相加确定,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30%+业务技能考核成绩×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19-8652106(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
举报电话:0719-8652990(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